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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阳国寿加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

发布时间:2010-05-14 点击量:734

  随着全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,益阳国寿积极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。市分公司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,设立了办公室,对全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,并通过专职办公室监督实施,认真做好日常工作。
   一、明确重点,对照自查
   根据省保监局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市系统的具体情况,明确了5个自查自纠重点。
  (一)账外暗中直接、间接给予投保人或其工作人员回扣、财物或其他利益。
  (二)账外暗中向保险中介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手续费、给予财物及其他利益。
  (三)向合法保险中介以外的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支付手续费、账外暗中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。
  (四)因收受投保人、委托人、受益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,违规承保或理赔。
  (五)在业务招标、广告宣传、服务采购、物资采购、资产处置、基本建设等过程中,非法收受、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。
  二、落实责任,强化执行
  针对查出的问题,一要分析原因,认真研究和提出整改措施,立即着手整改;二要问责到人,不管涉及到的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员工,该担多大责就担多大责,决不姑息迁就。
  三、健全机制,常态管理
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常态化,常抓不懈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,逐步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。
  四、情况反馈,及时准确
  要求各单位按照省保监局的相关要求,明确专人,负责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的季度、半年度和年度报送工作。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则即时报送。市公司将该项工作报送情况纳入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年度考评。(通讯员 何良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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